【案件】原被告經人介紹相識,2006年農歷12月訂立婚約,訂婚時原告給付被告彩禮4000元。2008年農歷11月22日,原告給付被告彩禮20000元,買金項鏈款5000元,雙方未辦理登記按農村習俗舉行了婚禮,開始同居生活。2008年末,雙方解除婚約,被告退還原告彩禮19000元,加上原告母親治病向被告借款1000元,被告共退還原告彩禮人民幣20000元。
原審原告畢海在原審訴稱,原、被告經人介紹……
【案件】原告陳芳(化名)與被告向會(化名)于1999年經人介紹后相識并戀愛,2002年4月9日登記結婚。結婚時原告陳芳給被告方彩禮金10000元,被告向會的陪嫁物有:一套組合家具、一臺21寸長虹彩電、一臺洗衣機、一臺美的電扇、一臺金正影碟機、四鋪四蓋及一些日常生活用品。上述陪嫁物已由被告向會搬走。雙方無生育,婚后一段時間夫妻感情較好,后來夫妻關系逐漸惡化。2008年5月27日原告陳芳訴至法院,請求……
【案件】李祥(化名)與楊平(化名)于1997年下半年經人介紹相識戀愛,1998年12月14日登記結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1999年9月17日生育女兒。2003年3月李祥因家庭困難外出務工,自此夫妻分多聚少。分居期間,婚生女兒自2004年起隨外祖父母生活。2006年正月,李祥回家過年時雙方因瑣事發生矛盾,楊平將家中電視機等物件打爛,李祥在夫妻矛盾發生后繼續外出務工,夫妻從此分居生活至今。2008年9……
【案件】唐秀(化名)、周光(化名)于1976年7月經人介紹相識戀愛,1977年5月18日登記結婚,1978年7月1日婚生女孩周想(化名),1991年2月3日婚生男孩周舟(化名)?;楹?,雙方因性格差異,常為家庭瑣事發生吵鬧,夫妻關系一直不和。經雙方所在單位領導做工作,夫妻關系仍未好轉。2007年5月,唐秀曾向XX區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后經做工作,周光向唐秀寫出保證書,保證以后不再打罵唐秀,后唐秀撤……
【案件】原、被告于1986年上半年相識并確立戀愛關系,1987年農歷正月初八結婚,婚后于1987年9月29日生長子,1989年3月3日生次子(均已獨立)。原、被告婚初感情一般,后因家庭瑣事經常發生爭吵,被告對家庭不負責任,與他人有不正當關系。被告經常毆打原告,原告以與被告感情破裂為由訴至法院要求離婚。另查明原、被告共同財產有座落于XX村8組的坐北朝南的磚瓦結構平房5間、125型摩托車一臺、先科VC……
【案件】原告譚原(化名)與被告譚愛(化名)于2000年相識,2001年2月27日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結婚時原告給付被告彩禮金6200元,被告的陪嫁物有:TCL牌彩色電視機一臺,TCL牌洗衣機一臺,松頂影碟機一臺,功放機一臺,電風扇兩臺,金耳環一對,被子四床,定箱錢4700元,以及一些日常生活用品?;楹笄耙欢螘r期夫妻關系較好,2002年11月2日生育男孩譚開(化名),譚開現在隨原告生活。近幾年來,由于……
因為母親在和父親離婚后沒有按照約定支付撫養費,兩個子女將母親告上了法院,要求其支付撫養費,并增加撫養費的數額。上海離婚糾紛律師明確指出,男女雙方在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需要按照離婚協議或者離婚判決的要求給付未成年子女的撫養費,如果沒有給付的,就是沒有履行對子女的撫養義務。
原告馬某1和馬某2訴稱:被告周某系兩原告的母親,兩原告父親馬某3與被告周某原系夫妻關系。雙方于2012年1月31日……
夫妻雙方均患有精神疾病,法院因此判決兩人的婚姻系無效,上?;橐雎蓭熣J為精神疾病是否屬于醫學上認為的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在實務案例中并沒有定論,但是在《民法典》正式實施之后,患有醫學上認為的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就不再屬于婚姻無效的情形,而會是屬于婚姻可撤銷的情形。
原告郭某訴稱:其與被告黎某系夫妻,但因兩人均患有精神障礙疾病,婚后無法一起共同生活,因此請求法院判令其與黎某的婚姻系無效。黎某辯稱,雙方……
兒子在父母離婚后由母親撫養,父親每個月支付3000元的撫養費,但是兒子以自己的開支增加,并且父親的收入增加為由向法院起訴,要求父親在原先的3000元撫養費基礎之上再增加撫養費的數額,這一訴訟請求并沒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上海離婚糾紛律師解釋到,這是因為本案中原告訴請增加撫養費,沒有滿足“必要性”的要求,即原定的撫養費數額仍然是可以滿足原告的日常生活和學習所需的。
原告蘇某1訴稱:被告蘇某2系原告……